主旨:檢送「113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」,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,有意申請者,請依說明段於 113 年 4 月 30 日(星期二)前送件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3 月 29 日臺教體署學(一)字第 1130013000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,獎 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,教育部體育署訂定「教育 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」(如附件),並委託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 等事宜。
三、有意申請者(含推薦個人獎項),請檢附以下資料依限函 報本府,俾利憑辦:
(一)依附件格式填具申請表。
(二)相關佐證資料。
(三)推展「SH150」之佐證資料。
(四)另請至以下表單上傳申請表之 word 檔(需登入 google 帳 號,網址: https://forms.gle /bakLKGqPi7HtTytq9 )。
四、復依本案要點之附則,同一類獎項之受獎團體或個人,於 獲 獎後三年內不得重複提出申請。
五、本案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 君小姐(電話: 02-27710300 轉 42 )或本署業務承辦人馮小 姐(電話: 02-87711019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