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 、除每位學習扶助授課教師皆應修習完成學習扶助現職教師 8 小時或非現職教師 18 小時師資研習課程外,亦鼓勵所有老師 ,參加此研習課程 並完成認證,期能強化各級學習扶助的成效。 二、報名資訊詳如實施計畫,請貴校轉知教師踴躍報名參加,並惠允教師公假參與線上研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