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檢送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、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 1 份,請轉知貴屬單位踴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,教育部自 64 年開始,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,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,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。 |
二、 |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,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,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,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,不符推薦程序者,不予受理。 |
三、 |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,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,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,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,不符推薦程序者,不予受理。 |
四、 |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 http ://http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布告欄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