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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鴻嘉老師 - 訓導組 | 2018-11-08 | 點閱數: 635

一、計畫緣起

二、計畫目標

三、辦理單位

四、辦理時程

(一)上半年度:107年文到日起至531

(二)下半年度:10761日起至1031

五、辦理對象

轄內122所國小學校為主要對象。

六、辦理方式

本計畫以本縣轄內各國小學校辦理廢乾電池回收競賽,於本年度上、下學期各辦理1場次,由學生將生活中所產生之廢乾電池拿至學校進行回收。競賽內容主要針對廢乾電池回收量、回收貯存設施、後端交付資料完整性及準時提報成果等4部分進行計點競賽。

(一)競賽評分項目及標準

廢乾電池回收競賽辦理事項,總計10

1.廢乾電池回收量比例(5點)

2.回收貯存設施(3點)

3.後端交付資料完整性(1點)

4.提報成果(1點)

2、嘉義縣廢乾電池回收競賽評分項目標準

項次

評分項目

評分標準

滿點標準

給點標準

1

廢乾電池回收量比例=回收量(公斤)/學生數(人)=R(公斤)

1R

5

5

0.8R1

4

0.6R0.8

3

0.4R0.6

2

0.2R0.4

1

R0.2

0

2

回收貯存設施

有貯存設施

3

2

具有相容性,並足以防止電解液滲漏或造成腐蝕

1

3

後端交付資料完整性

有相關佐證資料

1

1

4

提報成果

於規定時間內提報

1

1

總計

10

 

 

(二)回收種類

本年度國小廢乾電池回收競賽,主要以廢乾電池為主要回收種類(表3)。

3107年度廢乾電池回收種類

序號

電池種類

電池名稱

1

一次電池

錳鋅、筒型鹼錳,即俗稱之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電池

2

一次電池(筒型鋰)

無線機器、照相機等使用

3

二次電池(鋰)

手提電腦、隨身聽、手機等使用

4

鈕扣型

(含汞,包括鹼錳型、氧化銀型、鋅空氣型):手錶、玩具等使用

5

鈕扣型(鋰,3.0V

手錶、玩具等使用

6

鎳氫電池

閃光燈、警報器、不斷電系統、手機等使用

7

鎳鎘電池

閃光燈、警報器、不斷電系統等使用

 

(三)成果提報內容

轄內各國小學校於上下學期辦理回收競賽完成後,依據成果表格(表4)填寫,並檢附相關作證資料表(表5),於上下半年度辦理結束次月15日前(6/1511/15),以E-MAIL方式提報至本計畫,作為彙整競賽成績。

4、乾電池回收量統計表

107年度嘉義縣國民小學廢乾電池回收量統計表1

學校名稱:

聯絡地址:

聯絡人:

連絡電話:

學生人數:      

廢乾電池回收量:        公斤

廢乾電池回收競賽項目自評表

項次

評分項目

執行成果

得點

1

廢乾電池回收量比例

 

 

2

有無回收貯存設施

有 □

 

3

回收貯存設施有無具有相容性,並足以防止電解液滲漏、腐蝕。

有 □

 

4

後端交付資料完整性

有 □

 

5

於期限前提報成果

有 □

 

總計

 

承辦人簽章:

校長簽章:

:

1.請各校負責人於上、下半年度辦理結束次月15日前(6/1511/15)廢乾電池回收成果寄至執行單位寄件信箱:rtfgy2001@gmail.com

2.信件請附上回收貯存設施、學生回收情形、清潔隊清運照片各一張(表格如附件一)。

3.逾期未報視為放棄成績統計。

4.如有任何問題可洽05-362-337305-362-3383劉先生

 

4、乾電池回收量統計表(續1

107年度嘉義縣國民小學廢乾電池回收量統計表2

學校名稱:

學校地址:

後端回收交付日期:

廢乾電池交付量:        公斤

交付單位:公所清潔隊  □回收業(古物商)名稱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憑證黏貼處

承辦人簽章:

交付單位簽章:

 

(四)獎勵

分上、下學期各評特優(各取前6名):依據107年度嘉義縣轄內國小學校廢乾電池回收競賽,全縣國小學校總得點排名前6名者,依名次提供等值點數以兌換宣導品。另建請環保局協助通知教育處頒發行政敘獎,針對全縣前6名學校針對校長與指導老師進行行政敘獎,並於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官方網站公佈執行成果與學校名次。各校可遴選出回收成效優良之班級或全校前三名建請學校頒予獎狀、嘉獎乙個,以表揚鼓勵師生的資源回收精神。

6、乾電池回收競賽獎勵

項目

教學資源

前六名

文具用品

兌換數量

體育用品

兌換數量

□高級自動鉛筆

70/1

足球

450/

□高級原子筆(紅/藍)

70/1

籃球

450/

□筆記本(本)

50/

跳繩

100/

:

1.前六名學校針對校長與指導老師頒發行政敘獎,並於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官方網站公佈執行成果。

2.前六名學校依其排名所獲得之點數兌換對等教學資源物品,可混搭。

3.第一名可獲得15,000點、第二名可獲得12,000點、第三名可獲得10,000點、第四名可獲得8,000點、第五名可獲得6,000點、第六名可獲得5,000點。

4.成績有同分情形時,則依下列項目依序作為獲獎順序之依據:

1)廢乾電池回收量比例較高者。

2)有無回收貯存設施。

七、電池競賽說明會

為使各校承辦人員能瞭解此次辦理電池回收競賽緣由及辦理方式,故規劃競賽開始前辦理一場次說明會,邀請122所小學承辦人員參加,用簡報方式解說成果申報方式、評選標準、獎勵方式等內容,並提供Q&A時間讓各校承辦人員進行交流,以利提升廢乾電池回收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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